悠遊卡 》2022臺北夜市打牙祭x悠遊付雙重好禮 1000元大FUN送【2022/9/11止】
#悠遊卡 》2022臺北夜市打牙祭x悠遊付雙重好禮 1000元大FUN送【2022/9/11止】
活動內容
(一)單筆滿50元抽1,000元夜市券(悠遊付現金回饋券100元10張)
活動期間於「2022臺北夜市打牙祭」指定活動店家使用悠遊付消費,單筆滿50元(含)以上,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消費次數越多中獎機率越高。限量1,000名。中獎名單及票券派發請見注意事項。
(二)單筆滿50元送10元悠遊付現金回饋券(每人最高回饋50元)
活動期間於「2022臺北夜市打牙祭」指定活動店家使用悠遊付消費,單筆滿50元,即可獲得10元現金回饋券,單筆不累贈,每人回饋上限5張,限量10,000張。額滿後將於悠遊卡粉絲團公告。
(查詢活動店家)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僅限「2022臺北夜市打牙祭」可用悠遊付扣款之指定活動店家。活動期間於指定活動店家使用悠遊付消費之人,視同參加本活動,為活動參加人,並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回饋資格。
2. 1,000元夜市券限量1,000名。中獎人同意悠遊卡公司得於本活動範圍內進行其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同意悠遊卡公司於中獎名單公開公佈,中獎名單公佈時間:2022/09/16,中獎名單公告方式:臺北好市發聲臉書及悠遊卡臉書官方粉絲頁;夜市券派發時間:2022/09/20,夜市券派發方式:中獎者可至悠遊付APP「優惠券」票夾查看。中獎者將獲得100元悠遊付現金回饋券10張,現金回饋券兌換方式、兌換期限及注意事項等使用說明,請以實際券上所載為準,不得轉讓或兌換其他商品,提醒您於有效期限內使用,逾期則視為放棄,無法補發。
3. 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抽獎活動所獲得之回饋(例如:悠遊卡(付)回饋金、獎金及贈品)皆屬於機會中獎所得,全年回饋價值若超過新台幣1,000 元整,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本公司將按下列規定列單申報及扣繳: (1)獲獎者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單筆回饋超過新台幣20,000元整按給付全額扣取10%,並開立扣(免)繳憑單。(2)獲獎者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給付全額扣取20%,並於扣取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納稅款及開立扣(免)繳憑單。若獲獎人未能如期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得獎資格。依所得稅法第94-1條規定,本公司得不寄送扣(免)繳憑單予獲獎者。
4. 10元現金回饋券限量10,000張。活動額滿即結束,額滿後將於悠遊卡粉絲團公告,額滿時間不等於公佈時間,實際額滿時間依系統判定為主。
5. 10元現金回饋券將於符合消費門檻當下匯入至悠遊付會員的優惠券票夾,請於Easy Wallet APP首頁點選「優惠券」查詢,恕不另行通知。現金回饋券兌換方式、兌換期限及注意事項等使用說明,請以實際券上所載為準,不得轉讓或兌換其他商品,提醒您於有效期限內使用,逾期則視為放棄,無法補發。
6. 10元現金回饋券每次結帳限使用一張,使用期限至2022/11/30 23:59前,若逾期未使用視為放棄權利,活動參加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發或兌換等值回饋。現金券回饋金將於支付完成後立即回饋至用戶悠遊付錢包內(需為有效之悠遊付帳戶),請於 Easy Wallet APP 點選「我的」>「交易紀錄」>「收入」內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7. 回饋時悠遊付需為已註冊開通狀態,若回饋時有下列任一情形無法完成入帳,視同放棄回饋資格:悠遊付帳戶失效、帳戶註銷、強制停用、刪除等或其他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悠遊付錢包儲值金額上限5萬元,若儲值餘額加上本活動回饋儲值金超出儲值額度,將無法完成本活動回饋儲值金發送。
8. 若悠遊付用戶因任何理由取消交易或交易無效,或因帳務爭議、虛偽交易,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取得上述活動資格者,悠遊卡公司將逕予以取消活動符合資格,且不另行通知。
9. 點選使用現金回饋券後,如有任何交易失敗、退貨、取消訂單等情事,視為放棄回饋資格,本公司將通知用戶返還回饋金,且已使用之現金回饋券不再補發。用戶需於收到通知後隔日起算30天內依本公司提供方式返還,若逾期未返還,本公司將依法追回回饋金,並得於其後行銷活動回饋金中抵銷。
10. 上述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悠遊卡公司之事由,而致悠遊付用戶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悠遊卡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活動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1. 提醒您妥善利用悠遊付相關服務理性消費。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悠遊卡公司規定辦理;悠遊卡公司保留審核用戶於本活動參加資格及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或暫停本活動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做出最終解釋、決定之權利。
======
使用💥悠遊卡💥消費》各種好康優惠都在這裡!看過來!《前往悠遊卡官網》《悠遊卡臉書》※悠遊卡 保有隨時調整活動期間、各項優惠內容及終止活動之權利 ※
留言
張貼留言